一、本项目经 南发改审批[2017]570号 批准立项,项目监理单位谈判方案已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本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选人(监理单位),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监理单位的谈判。
二、谈判项目概况 (表一)
谈判人(项目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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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凤仪乡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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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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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凤仪乡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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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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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凤仪乡永合村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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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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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期730个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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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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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校舍7443.09平方米,其中教学楼4984.46平方米(含学前教育用房800平方米)、宿舍1511.8平方米、食堂911.68平方米、门卫室35.15平方米及购置设备,运动场,完善相关附属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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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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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项资金/黄石盘水库补偿资金和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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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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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理单位服务范围 (表二)
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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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施工全程监理,具体范围为所有土建工程和粗/精装修工程,包括桩基工程、地下开挖、基坑围护工程、上部主体结构、内外装饰工程 、综合机电和设备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强/弱电、给排水、消防、暖通、燃气、动力、电讯、通讯和空调、人防工程、地下管道、室外总体管道、管线、景观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工程、节能工程等实施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同时还包括对临时设施工程(如现场临时施工围墙和现场临设搭建(如有)等监理服务;建设单位委托的其他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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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及以上。
3、其他要求:(1)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2)拟派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一名,专业为建筑工程,派驻监理员不少于一人。
4、本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参加谈判。
五、报名方式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谈判申请人,到 南江县凤仪乡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办公室 报名。
2、报名时间 2018年1月 18日 9时00分至1月22日17时 00分 。
3、谈判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直接向谈判人提交谈判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
户 名:南江县凤仪乡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开户银行:南江县正直农村信用合作社凤仪分社
账 号:88190120003706271
交款附言:南江县凤仪乡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监理单位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保证金必须通过谈判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单,以备现场审验。
4、本项目谈判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谈判保证金见表三
(表三):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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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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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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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发包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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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算监理谈判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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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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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凤仪乡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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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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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巴发改〔2017〕572号”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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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2.823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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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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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中,以报价低者为中标单位)
5、监理费用支付按工程进度和资金支付要求,监理单位提供相应完税票据,请拨专项资金,划拨到监理单位账户。
六、谈判时间
1、谈判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18年 1月23 日10:00时,在相关监督部门及自愿到场的谈判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南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二楼会议室公开举行项目竞争性谈判活动。
2、谈判所需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情况表 ;
⑤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情况表相对应的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等复印件 ;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总监及监理员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上述资料现场查验原件,提交加盖公司鲜章的复印件。
3、申请人中选并公告后3日内,同谈判人签订监理合同;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谈判人将没收中选人的谈判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谈判人(全称):南江县凤仪乡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地 址:南江县凤仪乡街道
邮 政 编 码:636644
联 系 人:谭先生
联 系 电 话:13795948947
2018 年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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