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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1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17-06-25 15:16:42  来源:  作者:  已有 人读阅此信息
 

何玉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产业发展的两点建议》(第51号建议)已经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地方特色农业保险进一步提高所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特色农业保险工作,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万国任组长,县委农委、财政局、金融办、各保险机构及乡镇为成员的特色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委农委,具体负责特色农业保险工作的统筹协调,各乡镇在便民服务中心开设特色农业保险服务窗口,及时为投保人员提供高效、便捷服务。2016年,县人民政府制定了《南江县2016年特色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南府办发〔2016〕22号)文件,按照“政府引导、自主自愿、市场运作、财政补贴”的原则,在全县48个乡镇全面推开特色农业保险工作。2016年全县特色农业保险保费收入49.118万元(财政补贴23.699万元),赔付78.955万元,有效增强了我县特色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关于保险公司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我县承担特色农业保险的机构主要为人保财险南江支公司、中华保险南江支公司、平安产险南江支公司等3家保险公司。2017年4月28日,县政府组织召开了2017年农业保险培训专题会,对3家保险公司、各乡镇分管领导及经办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并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办南江黄羊、核桃、金银花、茶叶等特色险种,大力增设网点、增设力量,切实满足广大农户需求。目前,全县开设了水果类、蔬菜类、干果类、茶树类等20余个险种。
      (二)关于提高农户参保积极性的问题。按照(南府办发〔2016〕22号)文件要求,县保险机构分片与各乡镇农保站签订了合同,委托乡镇农保站办理辖区内农业保险相关业务,切实提高服务水平。保险公司、乡镇积极对专合组织、种养大户等进行特色农业保险政策宣传,重点宣传保险品种、投保及赔付程序等,同时县财政按投保品种保费总额的50%对投保户进行补贴,极大的提高了参保率。
      (三)关于建立专业化农业保险队伍的问题。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原则,保险公司负责专业化农业保险队伍建设属市场行为,为提高其服务质量,县农保办加强了农业保险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同时,县委农委、县金融办负责研究制定保险公司绩效考评机制,并按考评结果调整保险承办范围,促进农业保险市场良性竞争。
      (四)关于特色产业贷款的问题。2016年5月,县上成立了南江县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具体负责涉农公司、龙头企业、专合组织、种养大户的担保、融资、贷款等工作。对有贷款需求的涉农公司、龙头企业、专合组织或种养大户,可向农业融资担保公司申请担保贷款,经实地调查、评审和审批,由金融机构放款,促进我县农业产业发展。
       二、关于产业交通设施配套不到位的问题
      (一)关于产业道路问题。目前,我县正在实施通村通畅扫尾工程,力争9月底前,彻底解决村道公路“最后一公里”问题,基本解决群众出行。结合全县脱贫攻坚、新农村建设、扶贫连片开发及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等,县交通局负责对全县产业路基本情况进行摸排调查,并及时规划,正在按政策要求加强项目申报,待项目下达后,立即启动实施,努力形成农村交通网路。
      (二)关于道路养护问题。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管养责任机制和“县为中心、乡建站、村设队”的管养模式,积极建立健全县、乡、村分级管理养护责任体系,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采取“群众筹、社会帮、财政补、政府奖”等措施,切实解决养护经费问题,做到农村公路“专群结合、有路必养”,全面促进农村公路管养常态化和长效化,提高道路养护质量。
衷心感谢您对南江产业发展的关心关注,恳请持续加大监督和指导力度,共同推进南江经济社会发展。


南江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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