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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江县2017年公开考核和考试招聘公办学校中小学教师体检及政审考察的公告

时间:2018-01-11 08:59:47  来源:县人社局  作者:admin  已有 人读阅此信息
 

 

按照各批次招聘公告规定,现将2017年11月公开考核招聘公办学校中学教师、南江县2017年12月考试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工作人员体检、政审考察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通过公开组织报名考试,根据相关规定和各职位折合总成绩排序,拟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下(具体名单见附件1):
1、2017年11月公开考核招聘公办学校中学教师,按照《考核招聘公告》规定33名进入体检(具体名单见附件1)。
2、2017年12月公开考试招聘公办学校教师,按照《考试招聘公告》规定96名进入体检(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事宜
1.体检手续:进入体检的考生于2018年1月16日(9:00-12:00,13:30-17:00),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凭身份证、准考证到县人社局七楼会议室填体检表,办理体检手续。
2.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3.时间地点:2018年1月17日体检,集中地点在办理体检手续时通知。
4.体检结果:考生体检后3日内没接到电话通知复检的,即表示该考生体检合格。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南江县人社局606室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5.其他事项: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费用由考生在体检前向体检医院缴纳。体检前请注意清淡饮食,当天早上请勿进食。
未按时报到办理体检手续以及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弃权。因弃权、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原公告要求递补。
三、政审考察
1.政审人员确定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按下列要求立即参加政审考察准备相关资料。
2.政审考察程序
(1)准备资料。下载打印《南江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审批表)一式三份、《南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政审表)一式二份、《协助对拟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的函》(附件2,以下简称协助政审函)一式二份。
(2)调取档案。到原档案管理或人事代理部门调取个人档案,在编人员的档案由管档部门按国家相关规定整理后,于2018年1月26日前转到南江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606室,联系电话:0827-8227499)。如需开具调档函,请到南江县人社局606室办理。考生个人档案,包括个人学籍材料、党团员材料、参军入伍材料(有入伍经历的)、人事代理材料(已代理的)、工作档案(有工作经历的)、服务期间考核材料和志愿服务协议或聘用合同(是基层项目服务人员的)等。
 (3)政审。此次政审委托考生户籍地公安部门进行。政审对象凭协助政审函(请考生打印填好后到南江县人社局606室盖章)到委托单位办理。主要对其基本情况、社会关系、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情况等方面作出客观公正的审查,审查意见请填写在《政审表》上并加盖公章。
 (4)审查婚育情况。考生到户籍地和现居住地所在县级计生部门审查(已婚的须提供夫妻双方的婚育证明),主要审查有无违法婚育,出具婚育书面证明,在《审批表》上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5)综合考察。由南江县教科体局组织对政审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学习成绩)以及是否符合公告规定、回避制度等。考察要出具书面考察材料(标题为《关于××同志的考察材料》),作出是否合格的明确结论(载明有无影响招聘录用的问题,是否推荐聘用),有2个以上政审考察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同时在《审批表》“考察结论”栏内填写考察结论,“主管部门意见”栏内填写审查意见。
 此次招聘的综合考察工作由南江县教科体局负责,《审批表》中“用人单位意见”栏由南江县教科体局填写。考察具体事宜请与南江县教科体局(电话0827-8225533)联系。
(6)考察合格者由南江县教科体局在《审批表》中“用人单位意见”栏签具是否为拟聘用人员意见,并将考察合格人员名册和材料报县人社局,审查档案合格后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3.上报材料
 ①《南江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
 ②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③《南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一式二份;
 ④南江县教科体局出具的考察材料1份。
 ⑤个人手写的自传(含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专业技术水平、学习工作经历)1份(A4纸型)。
 请体检合格人员务必在2018年1月26日前将上述材料交到南江县人社局606室审核备案,未按时提交政审考察材料的视为弃权。
 政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将公示在南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jgfcsdl.com)“人事信息”栏目
按照招聘公告在各个环节产生的空缺暂不递补,待首批聘用结束按招聘公告要求组织递补,请有关考生及时关注递补公告。
四、温馨提示
1、为方便外地考生,《协助对拟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的函》和《调档函》可于办理体检手续时一并办理。
2未按时报到办理体检手续以及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弃权。
附件1:
附件2: 
 
 

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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