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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江农机补贴申报程序

时间:2016-08-26 09:54:09  来源:  作者:  已有 人读阅此信息
 
 

      2016年南江农机购置补贴申报程序

           一、购置机具。购机后,经销商开发票。购机者在经销商处取得发票。一台机具开具一张发票。发票上注明农机具规格型号、出厂编号、动力编号。

二、申请办理。购机者在购机后7日内携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发票原件和复印件、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账号、开户行)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三、信息录入。乡镇操作员登录农机购置补贴系统,录入购机者身份信息和所购农机信息,包括购机者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以及所购机具型号、发票号、出厂编号(含发动机号)。同时记录购机者联系电话和账号信息(注意保密)。

四、打印申请。申请信息录入核对无误后保存,然后生成资金申请表。打印后,购机者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五、信息公示。申请信息对外公示7天无异议后生效。

六、核实审批。公示后申请表经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的签署核实意见,乡镇分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后,加盖公章上报农业局申请结算。补贴额3000元以上的机具由农业局核实后审批。

七、结算兑付。收到申请30天内县农业局核对和整理后,报送县财政局进行结算。县财政局拨付资金通过信用社直接兑到购机者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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