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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南江县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

时间:2017-08-31 10:43:19  来源:  作者:  已有 人读阅此信息
 

     8月27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了第二十一批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其中涉及我县1件,反映南江县南江镇海螺社区存在石膏厂、砂石厂、采矿区环境问题的情况。现将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南江县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
南江县人民政府(盖章)                        (第21批  2017年8月27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备注(是否加星)
是否办结
符合办结条件
1
信20170827206
巴中市南江县海螺镇环境保护问题:1、南江县南江镇海螺社区二、三社两处石膏厂破坏环境(现暂停生产);2、海螺社区二、三社两处沙石 厂,砍伐大量林木,弃土推入河沟,非法占用耕地,滑坡地段开矿放炮;3、海螺水泥采矿区弃土随意推到山下,雨水冲入小河沟,污染饮用水源,阻塞河道。
南江县南江镇
水、垃圾
经现场调查核实。信访人反应的海螺社区二、三社实为南江镇凰龙村二、三社。南江镇凰龙村辖4个村民小组,面积6.8平方公里,人口146户460人。1.关于两处石膏厂问题。南江镇凰龙村二、三社实有一宗石膏矿,为南江县南江镇垭坪石膏矿。县政府于2014年5月14日委托北京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总公司四川分公司对该矿开展地勘,形成两个探洞,勘查期间存在路边堆放约150方弃土弃渣的情况。2.关于两处沙石厂问题。南江镇凰龙村二、三社实有两处石料矿,采矿权人分别为南江县政军建材有限公司和南江华德建材有限公司。其中,南江县政军建材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停工至今,南江华德建材有限公司目前在进行加工厂场地平整。一是无超审批范围和数量采伐林木的情况。二是无弃土弃渣堵塞溪沟的情况。三是南存在江县政军建材有限公司违法占耕地766.25m2、南江华德建材有限公司违法占耕地6387.75m2的情况。四是不属于滑坡地段,两家企业分别于2014年12月、2017年4月后停止放炮作业。3.关于海螺水泥采矿区问题。经查,巴中海螺水泥有限公司采矿区位于南江镇凰龙村三社,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有弃土弃渣散落到小溪沟边坡和遇强降雨冲刷导致水质浑浊影响到1户5人饮用水的情况。未阻塞河道。
1.关于两处石膏厂整改。责成北京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总公司四川分公司立即清除因勘查作业产生的弃土弃渣,运输至凰龙村村委会后空地覆土平整,消除环境影响。2.关于两处沙石厂整改。一是责令南江华德建材有限公司立即停工整改。二是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迅速启动依法查处南江县政军建材有限公司、南江华德建材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行为。由县国土资源局、南江镇人民政府督促采矿权人完善用地手续,未取得合法手续不得进行建设生产。三是由县林业局、水务局、安监局、公安局加强对南江县政军建材有限公司、南江华德建材有限公司常态监管,强化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严禁乱砍滥发林木、乱堆乱放乱倒弃土弃渣、非法违规爆破作业等行为发生。3.关于海螺水泥采矿区整改。一是责成巴中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在弃土弃渣散落处新建挡土墙、护坡、沉砂池,在矿山边坡外侧修建长挡土墙、沉砂池,在未施工区域撒护坡王草籽,在岩石裸露区域加盖防护网,防止雨水冲入河道。二是责成巴中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为饮水受影响的1户5人群众购买1个水缸,解决临时饮水问题,待巴中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整改完成后彻底解决饮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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